認識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新課綱
2011-12-11
  文/陳鳳卿
   ˙台南大學課程與教學研究所博士班
   ˙教育部幼稚園、所輔導計畫專家學者
   ˙馬偕、耕莘護理專科學校幼保科講師
   ˙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幼保科講師
   ˙台北智寶園托兒所所
  
   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」已於2011年6月10日,經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。其主要內容是將收托2~6歲幼兒的「幼稚園」和「托兒所」兩機構整合為「幼兒園」,並統由教育部門監督管理。對於幼兒園的教學、教師的資格、園所的界定等皆有新的規範,其內容將於2012年1月1日正式實施(全國法規資料庫,2011),以期提升幼兒教育品質。目前「幼兒園教保活動與課程大綱發展與理念」(幸曼玲,2011)已確定,雖然完整版的幼兒學習能力指標仍在謹慎研擬中,然而在接納幼兒園課程以多元模式與不同議題的前提下,各種教學模式園所應在實施新課綱前夕,思考園所原有的課程理念與架構,如何融入新課綱思維,並擬定實踐方向。
   蒙特梭利教育是以兒童、教師、環境為教育理念實踐之主體。透過預備環境、教具(即材料)以及教師(指導員或啟導員)形成教學三要素。幼兒發展植基於混齡班級型態,確信個體具有發展獨立以及保護幼小的本能。主張幼兒透過自由選擇教具、操作教具(工作),能使偏態行為「正常化」。在按部就班的操作歷程中,建立幼兒動作、認知、語文、社會互動、情緒與美感的發展。新課綱則依據幼兒教育發展理念,在社會建構論的觀點下,以幼兒為中心,採取自由遊戲的方式。從幼兒成為「全人」的「發展」領域出發,加入社會期待和文化期待,不以學科知識做為領域劃分的方式,避免幼兒教育淪為小學教育的準備階段,區分出身體動作、認知、情緒、語文、社會、美感等六大領域。
   蒙特梭利教育理念與新課綱領域皆以幼兒為中心,前者透過工作,後者經由遊戲方式建立幼兒六大領域發展,兩者之間的異同與實踐方向的區別為何?本文先就新課綱的六大領域目標進行說明(教育部,2011),後續再針對蒙特梭利教育理念與新課綱各項領域內容的融合途徑,提出具體可行的方向,引領蒙特梭利幼兒園在維持原有教學模式下,實踐新課綱的理念。
   幼兒園教保活動與課程大綱的總綱明白揭示——新課程大綱培養幼兒六大能力,分別是覺知辨識、表達溝通、關懷合作、推理賞析、想像創造以及自主管理(教育部,2011)。其信念根據可從基本理念的闡述得知端倪:
   1.幼兒
   幼兒的本質是主動的,對周遭充滿好奇和探索的動力,他們在不同的文化內涵、社會習性和生活經驗中,發展出樸實、圓融、信義、謙卑與仁愛的人格特質。幼兒的學習途徑是經由喜歡遊戲、自發探索,並從與同儕、成人的互動中學習。至於幼兒學習的策略是透過不斷發問、主動試驗中尋求答案。在親身參與、和周遭人事物互動、觀察現象、尋求關係中,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。在環境中透過真實的體驗,以過去經驗為基礎,逐步建構新知識。換言之,幼兒在參與社會文化活動的過程中,主動解讀訊息;透過訊息的內化,重新組合與創造,建構新文化。
   2.課程
   課程的界定涵蓋內容與範圍兩部分。課程乃指有計畫的提供幼兒學習的機會,目的在培養幼兒主動學習的基本能力。「新課綱」除了動作、認知、語文和社會領域外,還強調美感、情緒領域。教保人員的專業則展現於隨時觀察幼兒和學習環境的互動,而能順應幼兒需求,並隨時調整課程內容或範圍成為動態課程。如此,才能提供幼兒統整的學習機會,培養全人的發展。
   3.教師
   教師在此稱為「教保人員」。教保人員的角色是教保情境文化的經營者、幼兒生活與學習的夥伴、幼兒學習的引導者,必須能與幼兒的家庭建立夥伴關係。在教學的實踐上,包括建構合宜的學習環境,提供幼兒直接經驗;提供多樣的社會文化、自然環境經驗,範圍從學校、家庭到其生活的社區;建構溫馨和諧的班級文化,與孩子建立互信關係;成為班級團體的一份子,參與幼兒的活動,與幼兒一起扮演、一起遊戲;提供幼兒嘗試和體驗的機會,給予幼兒真誠的接納和鼓勵;提供與幼兒生活相符合的學習經驗,並協助其統整與歸納;觀察幼兒的表現,評估幼兒的舊經驗,引導幼兒新經驗與舊經驗的整合與連結;提供同儕互動的機會,鼓勵幼兒從同儕的互動及協商中學習;教保人員與幼兒的家庭共同建立夥伴關係,鼓勵家長共同參與幼兒的學習。
   (全文請見蒙特梭利雙月刊98期)
 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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